两年58张罚单,内黄查“超限”有啥内情

2023-05-19 17:51:16

原标题:两年58张罚单,内黄查“超限”有啥内情

值得关注的是,现实中,以罚代管、逐利式执法并不只存在于一时一地,尤其是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不少地方都难免有罚款创收的冲动。

是执法还是创收?近日,一则关于货车超限罚款乱象的新闻引发关注。多名经常通行河南省内黄县的货车司机反映,明明出发前没超重的货车,在内黄县过磅却被认定为超重,随后就会收到高额罚单。有司机两年间收到了58张罚单,罚金高达27.5万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对此,内黄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叫执法到位,该罚的钱,必须得罚。”

车辆因超限引发的伤人事故并不鲜见。为确保驾驶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执法部门确实有必要“执法到位”。只是执法要“到位”,更要规范化、人性化。内黄查处超限之所以引发舆论关注,就是因为执法手段不规范以及执法目的不纯。

梳理新闻报道,内黄超限查处执法至少在三方面存在问题。

其一,在内黄,自动监控称重设备的准确性存在问题,同一辆车经过不同的称重设备得出的结果不一致,甚至存在第一次测与回头再测的结果不一致的问题。

其二,执法的一个重要目的在于及时纠正、叫停违法,罚款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根据这一原则,查到超限违法的货车后,执法部门应当要求驾驶人立即将超载部分卸下,消除违法行为。但据货车司机反映,即使货车被检测出超载,内黄执法部门也没有要求他们卸货,而是直接让其开走。超限也不纠正,查处似乎只是为了罚款。

其三,为了提醒被处罚人及时纠正违法,避免再犯,同时方便对处罚有异议的被处罚人申请复议,执法部门应当在处罚决定做出后及时告知当事人。可是,据司机反映,在内黄超限后,通常要到几个月甚至一年之后才收到邮寄来的告知书。这样的话,即便是对处罚有异议,也很难再搜集证据。

有此三方面问题,很难不让人对内黄交通执法部门的执法目的质疑。难道,真的如内黄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所说的那样,因为“财政都没钱了”,所以才“执法到位,该罚的钱,必须得罚”,执法的目的是为了罚款创收?

面对舆情,内黄相关部门表示,已经就这一问题展开调查。无论是对大货车司机负责,还是回应舆论,当地都有必要对此事展开详细调查,给公众一个交代。

值得关注的是,现实中,以罚代管、逐利式执法并不只存在于一时一地,尤其是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不少地方都难免有罚款创收的冲动。

确实,在短时间看,以罚代管确实能够带来“快钱”,缓解资金流紧张,但从长远看,这样的做法无异于饮鸩止渴,不但违背了执法目的,而且也会对当地的名声和营商环境带来不利影响。逐利式执法,当休矣!(张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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