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能判吗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如果另一方能够提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即使对方不同意,法院也会判决离婚。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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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离婚诉讼材料有哪些
离婚诉讼材料有: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三、离婚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诉讼的程序大致如下:
1.收集证据
主要是证明婚姻关系存续、孩子的出生、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这几块证据,比如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本、存款证明、房产证等。
2.书写起诉状并递交至法院并缴费
起诉状主要包括原被告双方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几部分。
3.排期开庭
法院受理后,会送达传票,会安排审判人员审理,然后组织开庭。
4.开庭审理并判决
法院开庭后,经双方提交证据,说明自己的主张后,会进行判决,送达判决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