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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融情公积金 惠民惠生活”活动,宣传2023年阶段性贷款政策和“延边公积金”小程序。
2023年,延边州拟阶段性调整部分贷款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取消《延边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二)“购买非普通自住住房面积144平方以上,首次申请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二次使用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规定。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单人正常缴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不变;生育、抚养二孩(含)以上的借款人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在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再提高10万元,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60万元;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双方缴存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9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家庭仅可享受一次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政策。
符合延边州引进人才标准条件,且在州内安居的人才,在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不受账户余额和倍数的限制。
二手房贷款申请流程方面,可以先过户再申请贷款,也可以先申请贷款后过户;对使用商业贷款在州内购买家庭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政策有效期暂定至2023年底。
另外,在延边州内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还可以注册登录“延边公积金”小程序,线上办理退休、离职、支付房租提取等业务,极大方便了市民办理业务需求。
编辑:可言
审核:钱洪涛
终审:于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