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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 陈思
凉皮与黄瓜丝是大众记忆中的良配,是雪白与碧绿的相逢,滑嫩与清脆的交融,碳水与维生素的相遇。凉皮不加黄瓜丝,就像男生额顶不生头发、女生长腿不穿丝袜,少了吸睛之处、点睛之笔。
然而谁能想到,上海多家饭店却因其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而销售含有黄瓜丝的凉皮导致被罚。有人因此被罚款5千元。卖凉皮加份黄瓜丝还需要专门办个证?这种事别说饭店老板不清楚,恐怕不少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也可能是刚被职业打假人“普法”。不然那么多小店在凉皮里放黄瓜丝放了几十年,也不至于最近才被罚。
(大象新闻记者 王晓娜摄)
处罚有其明确的法律依据。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对于冷食类食品,有专门的加工制作要求,比如要在“专间”或者“专用操作区内”进行。但是一般的小餐馆可能连就餐的桌椅都没有,更遑论配置专门的操作间、操作区。
不过“法不法”到“罚不罚”中间,总还有值得商榷的空间。因为一把黄瓜丝就罚商家5000元,怎么看都有些过罚失当。
若皆照此标准执行,那么街边流动的美食档口,几乎无人能幸免,商场正规的大小门店不少也要受波及。这显然与“执法为民”、“稳定社会预期”的执法目的相违背。服务、教育、处罚本应“三位一体”。如果平时不提醒,突袭去检查;事前轻服务,事后重处罚。那么谈何优化营商环境、谈何人性化执法?再说,好不容易升腾起来的人间烟火,不该被一盆水浇熄。
责任编辑:王珍珍